×

郑州市住建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住建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正式明确:自2月13日起,

  • 将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将“新冠肺炎”疫情明确设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加。

  • 工地开复工,必须备齐必要的防疫物资。企业所在地和工程属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部分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要防疫物资,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 合理延长合同工期:对项目建设中确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长合同工期,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

400-717-2277
真大建工二维码
电话
咨询